开封多家小商户被知名企业诉上法庭了怎么办?被告商户:现在人人自危,进货时连个清单也不给了
开封市20多家小商超、烟酒店因商标或知识版权侵权成为诸多知名企业被告的事情仍在“发酵”。一些诉讼陆续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很多商户冥冥之中已经感受到最终的结局,但因卖了几块、几十块的东西,就被判赔偿数万元,还是让
开封市20多家小商超、烟酒店因商标或知识版权侵权成为诸多知名企业被告的事情仍在“发酵”。一些诉讼陆续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很多商户冥冥之中已经感受到最终的结局,但因卖了几块、几十块的东西,就被判赔偿数万元,还是让商户们感到极不公平,他们甚至认为自己遭遇到了“敲诈”……
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委屈
新华超市是这次所有被告中,体量最大的,这家民营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小超市形成集群,安置了数百名下岗职工,而且他们常年坚持24小时营业,就连在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新华超市依然为开封人民提供24小时服务,以及评价生鲜商品,被开封人称为“最亲民”的超市。
董事长樊爱琴因事迹突出,当选为开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人大代表等,还曾入选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好人榜”之“诚实守信模范”。
如今成为被告,年逾七旬的樊爱琴气得几乎掉泪。
据樊爱琴介绍,因为卖了几把天堂伞,她们有三家超市成为被告,分别是滨河路店、晋安路两家店(因经营困难其中一家已经关闭)。
她说:“当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心里非常委屈。我做生意一辈子,诚信就是我的生命。成为被告,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每起诉讼索赔3万元,说实话,连3块我也接受不了。”
“做个生意咋这么难啊!”樊爱琴感叹道,“我们这小超市就是卖个生鲜,其他的(商品)网上都顶了,老年人是我们最大的顾客群体,我们基本上不赚钱,只是勉强维持。就这种情况,我们每年能遇到八九次职业打假的,上食药局、市场监管局告我们,一罚都是几万。但是因为商标侵权被人家要9万,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三年疫情已经让我们找不着北了 ,我给职工发工资都是贷款,他们(律师)为什么不去找生产厂家,而是来找我们这样的小企业!”
谈到这几把涉嫌侵权的天堂伞的来历,樊爱琴女士实话实说:“我和几个朋友去看房子,人家卖了三套房,开发商送了十几把伞,当时我们看是‘新天堂’,感觉挺好的,就搁到店里了。我们也不知道‘新天堂’这三字侵权了!”
目前新华超市的三起诉讼已经审理了两起,目前均未宣判。樊爱琴表示:如果败诉,她计划上诉。
(新华超市滨河路店内景)
一位退休法官的抗争
看到大河报.豫视频的报道,安阳退休法官蔡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诉说自己也遭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我从事一辈子法律工作,没想到八十多岁了遇到了这种事情。”蔡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武汉一名律师带来武汉市一家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来到自家开的一家小门市,在隐瞒身份的情况下,购买了两瓶酒,开具了一张定额发票。之后,他们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所谓的证据进行了封存,并到四川一家酒厂做鉴定,认定我们商标侵权。
他们都是武汉的,不是原告所在地,也不是被告所在地,尤其是公证人员属于跨区域执业,而且其所作公证并非由四川那家酒厂来申请,而是由律师事务所来申请,完全不符合主体资格认定的要求,同时对方锁定的购物证据为定额发票,无法证明其购买的就是其所说的商标侵权的白酒。此事经过向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武汉方也撤销了公证书。但最终还是败诉,一审开庭时,蔡先生作为被告代理人出庭应诉,审理结束后,原告律师主动找到蔡先生要求调解,法官说:“不行给你们出个路费,你们撤诉吧?”由于没有谈拢,最终没有调解成功。结果一审判决我们败诉,赔偿对方一万三千元。二审原告和原告代理律师都没有出庭,依然判我们败诉,赔偿对方一万元。我非常不服!”
蔡老先生说:“我在你们的报道上写了一句话‘是合法打假还是恶意诉讼谋取暴利’?我要向上级部门继续申诉,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
(被告商户感叹‘以后店里能卖的东西不多了’)
一位资深律师的看法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尹伟是一名知识产权领域的资深律师,对开封多家小商户被诉的事儿他认为并非偶然。
尹律师表示:“虽然法律知识的普及,市场的规范,近年来一二线发达城市已经极少出现商标侵权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这些诉讼基本下沉到了三四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县乡(镇)农村等地。”
尹律师说:作为经营者,所有的商品都应该有合法的来源,这是经营者最进本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不能因为你经营的体量小,就违背这项最基本的原则。很多商户一旦被诉侵权,往往会说商品是人家送来的,朋友让代买的,长辈留下来的,我就摆这儿卖了,你无法确保这些物品成为商品对外销售后,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风险。
在法律层面上,绝大多数被诉商标侵权的,事实上就是商标侵权,法律规定很清楚,作为经营者你只要提供进货凭证,说清楚谁送的或者留下来的东西,法院一般会判停止侵权行为,而不用负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也为小商户、小商超留了免于赔偿的口子。但具体到诉讼中,很少有商户能够或愿意提供侵权商品的来源。
尹伟还认为:商户虽然值得“同情”,但被判赔偿至少能起到震慑作用,让他们明白,进货一定要有清晰合法的渠道。商标侵权还是小事儿,如果所售商品有毒有害,造成了严重后顾欧,那商户们还能用帮朋友代买,别人送的等等这些理由来搪塞吗?商户一定要清楚,商标法规定,只要有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即违法。
此类案件集中爆发,是否有律师会借此“生财”的可能性呢?尹律师说:“对此我无法评判。我代理知识产权案件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代理的都是大品牌,具体诉讼中,我们也遇到过特别困难的商户,有的甚至把年迈多病的父母亲拉到法庭上,对这种情况,我们会酌情要求对方少陪或者不赔,再或者就算法院判了,我们也不要求执行。维护知识产权的目的达到了即可。”
然而,除了身陷诉讼外,开封的许多商户出现了新的烦恼。一位超市老板告诉记者:“现在郑州的商家也被告怕了,我们去郑州进货,过去还有个进货清单,盖个章,要求开发票还能开发票,现在啥都没有,最多给你拍个发货的照片。人家搞批发的也怕被告。照此下去,我们也不敢进货了,万一被告侵权,我们还说明不了合法来源,干一年,还不够陪他们打两场官司呢!”
(小商超虽小,但商品种类繁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侵权)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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