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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业主们:现将大家非常关心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小区收益分配比例的问题。针对个别人反馈的招标文件显示20%而正式合同显示为30%这一矛盾,我这里先向大家说明小区自晟唐物业和心喜物业入驻以来都是与他们约定公共收益分配占比“三七开”也就是30%归物业公司所得,业主部分为70%,当时的招标文书中显示的20%,是因为小区室外停车收费主要依靠保安尽职
各位尊敬的业主们:
现将大家非常关心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收益分配比例的问题。针对个别人反馈的招标文件显示20%而正式合同显示为30%这一矛盾,我这里先向大家说明小区自晟唐物业和心喜物业入驻以来都是与他们约定公共收益分配占比“三七开”也就是30%归物业公司所得,业主部分为70%,当时的招标文书中显示的20%,是因为小区室外停车收费主要依靠保安尽职尽责的收取,在2021年7月份小区后门开始收取停车费时心喜物业已经知道小区业主不再让他们继续为小区服务,业委会为了保证后门的停车收费能落到实处,在原给物业30%分成的基础上提取了10%给坚持按照收费制度履行的保安予以奖励,所以招标文书中代理机构就按20%划分,因为后门有个斜坡经常有车辆在门口掉头,如收费系统不设置为人工抬杆进入,势必进场的杆将因为车辆掉头而频繁启动,影响系统统计车辆进出时间计算,计费系统就造成混乱,对停车的业主也不公平,为此7月份在执行收费时就设定为手动抬杆。如果保安不认真履行收费职责,小区后门的停车收费将形同虚设,也就没有现在每个月小区后门收费在14000元左右的情况,更无按照70%的分配计算每年为小区创收公共收益11.7万元的情况,因此业委会在合同中对新的物业进场后分配比例仍旧沿用以前的“三七开”。
二、关于70元车位管理费问题。我们小区以前的晟唐物业、心喜物业都依据合同向车库的产权方聚金公司收取了车位管理费用,这个大家可以从前期的两个物业公司与聚金公司的诉讼书中可以找到答案,此次小区的物业合同也是业委会在考虑物业方及业主方利益均衡的情况下参照前两届物业合同关于小区停车位管理费相关约定而签订的,目前小区多数业主系租用聚金公司车位,其中70元/月/车位管理费已经包含在原有的租金内,聚金公司擅自将管理费再次转嫁给租车位业主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业委会会站在持业主立场上拒绝承担。在2022年3月1日前已经购买了车位产权的业主,其70元管理费如果聚金公司与新进物业进行移交不成就维持目前现状,如果聚金公司与新物业移交成功再进行协商解决,目前还是至于租用车位的业主担心聚金公司租金上涨一事,请大家放心租车位的租金不是聚金公司想涨就涨的,凡是涨价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这个大家可以参照以前的维权方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只要群众的意见是合理的也是现实存在的,政府最终会予以支持的。
三、业委会最后签订的物业合同部分业主反映不知情问题。
这里需要阐明一点业委会是全体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这是从法律层面上认可的,业委会所做出的决定也是代表大部分业主利益的。不管全国的任何一个业委会都不可能做到每个业主都完全赞同和满意,个别人的利益总会有和集体利益或者大部分人利益冲突的地方,业委会不可能做到让小区每个业主都满意,但绝对一直是在为了让小区大多数人满意而努力工作和无私奉献。
这次物业合同是业委会履行代表小区广大业主意见这个权力的基础上在2022年2月22日签订的,也是报告了社区、街道的情况下才签订的。为了选出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并签好物业服务合同,在广大业主投票期间(召开业主大会期间)业委会全天候、多渠道收集业主反映的意见建议,1月20日在业委会办公室现场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发放纸张请大家书面填写自己的意见建议,2月20晚召开了业委会扩大会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讨论并修改了主合同条款和补充合同内容条款,
四、关于新进物业人员选配问题
业委会从未对新物业人员选配进行过任何表态,更不会干涉新物业公司的人员选配问题,只会按照合同内容监督物业公司履行服务职能,促使新物业落实人员、资金等具体措施为小区改变新面貌而努力。
聚金花园小区业委会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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