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本金新政策,不想犯,不敢犯,犯不起
如果我们不急时的对极个别涉嫌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处罚,并实施好物归原主的目标。将本金全额归还到民间借贷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手里。而只是久拖不决,至使现在真金白银,还握在涉嫌犯罪分子手里。或者,在返还本金的过程中,不是精准施法,而是一刀切的将本金统作为犯罪资金处置(采用过
如果我们不急时的对极个别涉嫌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处罚,并实施好物归原主的目标。 将本金全额归还到民间借贷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手里。而只是久拖不决,至使现在真金白银,还握在涉嫌犯罪分子手里。
或者,在返还本金的过程中,不是精准施法,而是一刀切的将本金统作为犯罪资金处置(采用过往本息抵扣本金计算法,致使归还本金数额空间压降到零,甚至负数)。
既使没有追缴到的本金,再用“损失自担“来结案。这些对待本金的处置方式。着实的为犯罪分子留下了利益的窗口。
这种归还本金的模式,掏空了无辜受害者的真金白银。让8000亿归还指标形同虚设,归还后也与真实数据不符。
如果我们对全额归还本金的战略目标不明确,对其战略意义不重视!就会失去先机。致使“全家享福“后的犯罪分子,梦想成真。
在利益面前,非集行为会被拓展并延伸到其它行业。今天房地产,养老行业,保险业,银行系统的被渗透和拓展。出现等同类似P2p事件,就足以证明,不想犯,不敢怔,犯不起正成为一句空话。相反的是在利益面前,非集行为越演越烈。
这些都是我们在推给司法后,将极个别人的犯罪问题延伸扩大到广大出借人群体身上而造成的。
那种不管,不问,不参与结果。让涉嫌犯罪分子在清退过程中,获取了最大化的利益。
由于真金白银都还在,面对巨额本金,我们却以“挥霍“为由。让其洗白,转移后又合法化。致使追缴的可能性为零(大量立案平台经过五年追缴,基本无巨大进度,大多数靠变卖办公资产)。
尽快有大数据和银行流水账。但没有任何关于经济处罚条款出台,按照传统经济案,是无法还原涉众经济案的特点和性质的。
一个简单问题被涉嫌犯罪分子复杂化。
我们可以采用复杂问题简单化处置,其内容就四个字“物归原主“。
在获取了犯罪事实证据后,可依法出台有关没收其被冻结的资产政策,将其非法所得用于全额返还。坚决让其非法侵占所得利益之窗关闭。
只有这样,就能让今天的新一轮非集行为在“不想犯,不敢犯,犯不起“的共识中,其行为和动机消声灭迹。
其处置后,获得的结果,就是让我们干净的金融市场。得到全国人民的认可(而不是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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