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李少莉副局长向纪委提供耳钉购买凭证可能发生的三个法律后果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李少莉参加疫情发布会佩戴的一副3万元梵克雅宝耳钉和爱马仕丝巾引发关注。当地纪委称已介入调查。图片来源于网络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只要说清楚李副局长购买的耳钉和丝巾的钱从哪里来就好了。人家自己合法买来的就没问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李少莉参加疫情发布会佩戴的一副3万元梵克雅宝耳钉和爱马仕丝巾引发关注。当地纪委称已介入调查。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只要说清楚李副局长购买的耳钉和丝巾的钱从哪里来就好了。人家自己合法买来的就没问题,如果利用职权获利来的就有问题。把消费的记录凭证拿出来一看不就清楚了吗?哪有那么多事儿?
今天小编就说一下:假设李局提供购买3万耳钉的消费凭证后,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或后果呢?估计有三种法律后果或者涉及三种法律责任:
1、假设李局合法购买耳钉和丝巾,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李局提交的购买梵克雅宝和爱马仕消费凭证上清楚显示就是自己、家人或者朋友购买和私人赠送的和公权力没有任何关系。那就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应该还人家清白。至于发言时用手指点发言稿根本就不属于法律问题,小编认为完全可以忽略。
2、假设李局并非合法购买耳钉和丝巾而是利用职权获得,则可能涉及贪污犯罪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只要涉案金额超过3万就达到立案标准。即使涉案金额1-3万之间只要有“较重情节”(比如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也构成犯罪。
3、假设李局无法说清耳钉和丝巾来源,则可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综上,小编还是希望李局能尽快向相关部门提供耳钉和丝巾的购买凭证消除误会。我相信,广大网友和小编心情是一样的,都真心地希望看到一个非常爱美但并无任何经济问题的美女副局长吧。
温馨提示:对于梵克雅宝和爱马仕这样的大牌来说,售后应该做的是比较好的。只要记得是那家店买的,即使购物凭证丢了应该也可以通过系统查到信息的。所以,大家无需为李局可能没有保留购买耳钉和丝巾的消费凭证担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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