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214是哪家催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诉讼催收系列——贷前风控反思
引言本篇为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诉讼催收系列的第四篇。对于小额消费贷类产品,一般采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大数据风控”系统进行风控审批。对于大额贷款产品,一般采取人工方式进行风控审批。笔者拟就工作中遇到典型逾期案例从贷前风控的角度进行反思,对
引言
本篇为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诉讼催收系列的第四篇。对于小额消费贷类产品,一般采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大数据风控”系统进行风控审批。对于大额贷款产品,一般采取人工方式进行风控审批。笔者拟就工作中遇到典型逾期案例从贷前风控的角度进行反思,对于其中存在的缺陷,在后续工作中进行改进。
正文
一、利用第三方公司“大数据风控”系统贷前审批的反思
1、案例业务背景
笔者公司当年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额消费信贷业务,业务主要特点为件均额度较低、随借随还。公司为了降低人工审批成本并扩大获客渠道,与BR公司开展预授信合作业务。
在预授信合作业务中,BR公司提供“大数据风控”服务。BR公司介绍,该“大数据风控”服务通以小贷公司产品为基础(地域、年龄、性别、职业等要素),通过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提前还款意愿、是否存在欺诈等进行判断,为小贷公司出具“白名单用户”。“白名单用户”内的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强、提前还款意愿较好、不存在欺诈等特点。
2、实际效果较差
BR公司宣传其具有国资背景,“白名单用户”整体不良率在2%以内。由于大数据风控智能服务质量检验具有滞后性,笔者公司与BR公司提供的“白名单用户”开展信贷业务,贷款期限一般为半年以上。在此期间内,借款人逐月向笔者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信贷业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存在于整个信贷业务周期内。“白名单用户”是否具备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等特征,需要待信贷业务周期终止后进行判断。笔者对“白名单用户”履约情况进行初步统计如下:
(1)“白名单用户”履约概况
经初步统计,“白名单用户”整体不良率远超BR公司宣传的2%。其中,“白名单用户”首期还款违约率高达40%左右。贷款期限届满后,未能足额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比例高达20%以上。特别是,“白名单用户”中存在不做任何清偿的借款人,该类借款人占比约7%。
(2)产品整体概况
经初步统计,各期“白名单用户”未清偿贷款本金的比例高达15.2%、13.7%、12.2%,初步计算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余额360余万元。
笔者公司与BR公司就上述合作发生争议,并在BJ仲裁委进行仲裁,但最终未能得到仲裁委支付。
3、几点反思
(1)前期谈判过程,公司技术人员与法务加强沟通协调,将BR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落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事后,笔者查阅了BR公司提供的开发记录,笔者初步判断(笔者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出身,只是根据开发的文件显示的内容作出判断)BR公司仅仅是将笔者公司产品要素对接到各个相应的查询“端口”,BR公司并没有像宣传中所称的对各个数据进行完整的分析。“白名单用户”仅仅是全部符合笔者公司产品要素的产物,而并非是经过BR公司专业判断、分析的产物。
笔者认为,对于大数据、信息技术等事项,相比于技术人员,法务人员属于门外汉。法务人员应当深入地加入前期谈判,将BR公司应当履行的技术开发工作等相关义务逐条细化,并“翻译”成法言法语落实在合同当中。
(2)将BR公司产品宣传手册的相关内容落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笔者曾在仲裁过程中,将BR公司产品宣传手册提交予仲裁机构,并认为其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或欺诈),但并未得到采纳。笔者认为,“产品效果”是公司愿意出钱购买的核心,应当将“产品效果”明确写入合同当中,不要在前期谈判中碍于面子,对核心内容仅局限在口头,更要落实在合同当中。如后续出现争执,在司法或仲裁中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3)另外,笔者个人认为,BR公司该种行为可能不是个例。笔者查询了其诉讼情况,发现BR公司仅有一些劳动争议案件。BR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仲裁案件不对外公开案件信息,笔者认为对于与该类公司的合作更应当谨慎。
二、人工贷前审批的反思
1、案例业务背景
借款人是一对退休夫妇,退休前任职于XX局。退休后从事电梯、红酒、汽车贸易、投资等相关工作。根据夫妇提供的征信报告,负债金额合计1000万元(涉及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用卡等),名下在广州有4套房产,价值约1000余万元。夫妇提供了3张银行卡流水,近一年内月均流水约300万元。夫妇及其公司不存在被执行、失信等情况。
业务增信措施为房屋抵押,贷款金额180万元,还款来源为前述工作收入。
2、业务实际情况
借款人仅按期偿还了3个月利息,之后公司对借款人起诉。此时,与借款人有关的民间借贷案件大量迅速爆发,房屋被多个法院轮流查封。后续通过相关判决发现,债务人负债大概2000多万(通过亲朋好友的民间借贷1000万左右)。
3、几点反思
(1)通过银行流水线索摸清借款人实际负债。对于未能上征信的负债,在贷前难以查清,增加了判断债务人实际还款能力的难度。笔者认为,尽可能多地要求借款人提供银行卡信息,扩大核查银行流水的范围。在核查流水时,不仅需要核查金额,需要进一步核查流水中大额的来去方向,了解清楚源头哪里里及最终到哪里去。
(2)明确借款人还款来源。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是“借新还旧”,则需要高度警惕。笔者认为,在此情景下未来大概率会通过处置抵押资产来实现债权。
(3)其他。相对于银行来说,小贷公司的客户一般属于次级客户,客户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找小贷公司借钱,毕竟借款利率明显高出一截。面对客户,小贷公司往往是游走在刀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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