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支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新京报讯(记者寇德娜)2023年5月7日,云南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下的公众号“德宏政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2024年5月20日起实施。根据《通知》,支持缴存者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而言,对于在商业银行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缴存人可以申请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或建造自住住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2023年5月7日,云南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下的公众号“德宏政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2024年5月20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支持缴存者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而言,对于在商业银行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缴存人可以申请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同时,如果缴存人在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未还清的贷款,也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来还该笔异地贷款本息。此外,因退休等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亦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未清贷款。
此外,《通知》还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购或新建自住住房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不会受到购建房时间一年内的限制。此外,还对全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进行了统一规定。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nshangmeitousu@homevips.uu.me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nshangmei.com/40284.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nshangmei.com/40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