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四川泸州的居民请注意,他欠钱不还,跟他打交道要小心!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缩小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并共同制裁失信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我院设立了“失信曝光平台”。我们将通过各大媒体及我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督促执行的公告,尤其关注那些具备偿还能力却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欢迎广大市民向我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线索。为催促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责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缩小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并共同制裁失信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我院设立了“失信曝光平台”。我们将通过各大媒体及我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督促执行的公告,尤其关注那些具备偿还能力却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欢迎广大市民向我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线索。

为催促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责任,我院已将以下该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并限制高消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拒绝履行,我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陶玉贵

住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大石乡双全村五社10号

身份证号码:51052419850123****

案号:(2023)粤1973执恢1344号

判决义务:支付欠款369325元

未履行金额:369325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

失信行为:明知有财产却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联系法官:何法官

联系电话:0769-89810523、18822950579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布的督促执行公告:

各位案件被执行人: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失信行为,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如实申报财产或有财产却拒绝履行等严重情形的被执行人,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所有被执行人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院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并可能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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