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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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上岸的大额分期(“分赃”协议——银行、保险公司恶意串通,“围猎”借款人的明证)
一、原审判决对人某财险吉林分公司举示的《个人贷款合同(无担保条款)》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据资格、证明力、证明目的等的认定均有错误。【关联性】该合同属于人某财险吉林分公司或其关联方光某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制作、使用、提供的格式条款,并
一、原审判决对人某财险吉林分公司举示的《个人贷款合同(无担保条款)》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据资格、证明力、证明目的等的认定均有错误。【关联性】该合同属于人某财险吉林分公司或其关联方光某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制作、使用、提供的格式条款,并